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,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,至少可以放声高歌,不像在城市里,高歌一下——除非唱得特好听,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。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,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、作曲、演唱歌曲。后来放弃演艺生涯,改做时装模特,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,连西装短裤、套鞋都穿得出来。这是他初中的装束,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,只觉得没有眼光。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,只可惜钱包苗条,只好去地摊上买,耐克10块钱一件,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,管他仿冒与否。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,也可以忽略不计。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。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,几个礼拜回来一次,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。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,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,顿感失望。 两个人又角力了一阵,乔唯一始终没办法挣开容隽,身上的力气也没办法一直跟他抗衡,只能暂且放松了一些。 抱着这样的想法,她咬牙使出全身的力气提速,整张脸涨的通红。 霍靳西和慕浅她都已经见过,她还在霍家住过两天,怎么都算是熟悉了,可是一想到要跟霍祁然回去吃晚饭还是有些紧张,虽然昨天已经做过一次准备,景厘今天还是很认真地开始收拾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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